「房事辭典」 公設用地
(阿明帶著花小豆兒在住家附近散步,走著走著看到一位婆婆搬盆栽到馬路上。)
阿明跟婆婆說怎麼可以搬雜物到路上,萬一小朋友撞到怎麼辦?婆婆回說這裡又沒有人在用,我為什麼不可以放盆栽!
(阿明低頭向花小豆兒機會教育)
馬路這裡是公共的設施,不可以私自佔用防礙行人和車輛哦。
簡述:
公設用地全名公共設施用地。只要是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取得興闢者,都稱為公共設施用地,包含道路、公園、綠地、學校、河道、其他公用事業等用地,公共設施用地應屬公有。
內容:
一、公設用地遺產稅
無
二、公設用地贈與稅
無
三、公設用地土地增值稅
無。
四、公設用地地價稅
1.道路–免徵。
2.學校–免徵。
3.公園–10‰、50%~70%。
4.體育場–10‰、50%~70%。
5.停車場–10‰。
公設用地小常識
公共設施用地係將來需用之土地,在目前未需用前,預先呈請核定公布其徵收之範圍,並禁止土地所有權人妨礙徵收之使用,稱之為公共設施保留地。因此,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權人於該土地被徵收前,其使用受到相當大的限制。為彌補其使用受到限制,稅法上給予若干優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