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房事辭典」 要約書Agreement document

「房事辭典」 要約書Agreement document

房事辭典
2020/10/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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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房事辭典」 要約書Agreement document

(房仲禮貌微笑)

張先生,如您對這間房子很有意思,是不是下個斡旋金和我們簽一份斡旋書,讓屋主知道您的意願?

(張先生眉頭一皺)

我不想先付任何費用,畢竟我們不熟,沒有信任基礎。
(房仲平舉雙手表現安撫動作)

我可以理解您的顧慮也有替代作法,這裡有份要約書,您不必先支付費用,請您參考看看。


簡述:
買方不需給付斡旋金,登載購買房屋意願的文書。房仲人員可依此向賣方進行磋商,當賣方同意買方之要約內容時,雙方有簽訂買賣契約完成交易的義務。


內容:
一、要約書的優點
1.購屋人得將要約書及不動產說明書、賣方之出售條款攜回審閱(至少三天)。
2.於要約期間未經賣方同意出售前,有要約撤回權。
3.買方不需預先交付現金。


二、要約書的缺點
1.第一時間無法識別購買人出價購買的誠意。
2.房屋賣方或仲介人員於要約成立後,無法即時取得定金。
3.買賣雙方如有一方違約,須仰賴訴訟才能得到救濟。


三、簽署要約書應注意事項
房仲人員完成傳達而且賣方同意賣出,原則上視同買賣契約生效,若買方反悔,賣方仍然可選擇要求買方履行契約或解除契約,並請求損害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