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稅務知多少 #綜所稅 #列報扶養親屬
報扶養可以節稅,每人享有 #免稅額 8.8萬(直系尊親屬滿70歲可扣13.2萬),但不是報越多人越好、也不是人人都能報!避開報稅地雷,您需要一張圖把規定搞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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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可以列報扶養?
#直系尊親屬
▸年滿60歲:可直接列報
▸未滿60歲:因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
#子女
▸未滿20歲:可直接列報(已婚除外)
▸年滿20歲:因在校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
#同胞兄弟姊妹
▸未滿20歲:可直接列報
▸年滿20歲:因在校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
#其他親屬或家屬
▸未滿20歲,同時符合兩條件:
1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,且具家長家屬關係
2互負扶養義務,且確實有扶養事實
▸年滿20歲:除符合上述兩條件,還須因在校就學、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被扶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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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無謀生能力?(符合下列之一)
1因身體/精神/智能障礙、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,取得醫院證明,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。
2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,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。
3受監護宣告,尚未撤銷。
4所得不超過基本生活費(109年度為18.2萬元)、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、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。(限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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✤該附什麼證明文件?https://reurl.cc/0D4mkA
✤個案諮詢請洽戶籍地國稅局或打0800-000-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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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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